- 云南省120急救中心
- 云南省三级专科医院
- 云大医学院技术合作医院
- 原云南骨科医院
一、现场急救
1、注意伤员的全身情况,如有休克或其他危及生命的合并损伤,应配合医生迅速抢救。
2、做好现场急救处理,止血、包扎。
3、正存断离肢体
(1)离体的肢体应用无菌敷料或清洁布类包裹。
(2)转送时间久或炎热季节,应将离断肢体保存在低温环境中。
(3)保持肢体干燥,切忌使用任何液体浸泡。
4、迅速转送有条件进行肢体再植的医院。
二、急诊室处理
1、注意患者全身情况,严密观察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生命体征。
2、如患者全身情况稳定,应立即摄远端肢体X线片、配血及送必要的化验检查等术前准备工作。
3、连同离断肢体送手术室施行手术。
4、常规TAT预防注射。
三、术后护理
1、病室要求相对无菌,室温保持摄氏 23o~ 25o,湿度 60%为宜。
2、按臂丛或硬膜外麻醉后常规护理。
3、观察再植肢体的皮温、肤色、毛细血管充盈情况,每小时1次
(1)皮温:正常应与健侧相似或略高摄氏1—2o C。
(2)肤色:颜色应与健侧一般红润,皱纹明显,指(趾)腹丰满。
(3)毛细血管充盈时间正常:指压皮肤和甲床后,在1~2S内恢复充盈。
(4)观察伤口渗血情况。
(5)动态观察,把观察的资料详细记录,前后对比,及时发现问题。
4、平卧10~14d患肢略高于心脏水平。
5、保暖,促进血液循环术后可用60~100W照明灯照射再植的肢体,灯距约为30-45cm,24h持续,一般约需2周左右。
6、防止血管痉挛,如有以下情况时需及时处理
(1)疼痛:给予止痛剂,禁用血管收缩剂。
(2)呕吐:镇静止吐。
(3)尿储留:应及时导尿。
(4)便秘:禁用灌肠,可用开塞露通便,或口服泻药保持大便通畅。
7、术后2—3周,可作理疗以减轻患肢肿胀。
四、健康指导
1、患肢保暖。
2、告诉患者术后2~4周经摄片证实骨折愈合,拔除钢针后,即可行主动或被动操练,并教会患者操练方法。
3、定期门诊随访,如有特殊情况,随时就诊。